2 月 8 日
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 —— 可持续发展报告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,引导实践可持续发展理念,提升上市公司质量。指引考虑了上市公司的披露能力,设定了治理、战略、影响管理、指标与目标为核心的披露框架,并设置了乡村振兴、创新驱动等议题,反映中国上市公司的特色与优势。深交所还设定了过渡期和缓释措施,以降低企业成本。该指引的出台是深交所响应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推动经济社会低碳化,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。深交所将继续优化可持续发展规则体系,推动构建低碳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生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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